降薪与保障措施需同步推进,中国足球应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
疫情下,全世界的“秩序”都受到了影响,体育也无法幸免。欧洲杯延期了,美洲杯延期了。奥运会延期了,各大联赛也都停下来了,何时恢复也要打一个未知数的背景下,无论是各个俱乐部还是欧足联、国际足联、国际奥委会这样的机构都不可避免的在经济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时,降薪已经成为了国际体坛的一种潮流,中国足球圈也开始越来越多的谈论降薪。
中超、中甲该不该降薪?劳资双方肯定会有不同的看法,而从一个吃瓜群众的角度出发,在如今的大环境下,中国足球应该随大流;这个“大流”不光是国际足坛,还有中国社会的现状。在疫情期间,国家对企业停工停产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,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(超过三十天),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,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;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,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、生活费标准按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(比如说北京、安徽、山东、四川生活费标准为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%。陕西为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5%,广东、江苏、浙江、浙江、河北、河南、内蒙古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%,上海、天津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)。
联赛停摆基本上意味着各个俱乐部是没有产出的,在这样的大背景下,联赛开始前,如果只给球员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放工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。既然巴萨、马竞根据西班牙的法律申请临时雇员条例,得到了国际足联的认可;就连国际足联自己都已经提出了可以在疫情期间给球员降薪,确保俱乐部停摆期间减少支出,避免破产的背景下,那么我们的俱乐部在疫情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给球员降薪,也是完全符合规定的。
当然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出现的生存问题,跟欧洲有类似之处,那就是球员工资占俱乐部整体支出的比例非常高。但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所遇到的生存困难,跟欧洲那边遇到的又不太一样;欧洲那边等比赛恢复,绝大多数俱乐部的比赛日收入、电视转播收入。球场周边旅游收入还是比较可观的,而中超的比赛日收入非常有限,球场周边旅游收入跟俱乐部也没什么关系,因此大多数遭遇困境的俱乐部,他们的生存危机主要是源自于母公司遭到了困境。而母公司所遇到的困境固然跟疫情有关,但大体上是这两三年大环境不好所导致的。
除此之外,我们也应该把降薪和此前的“限薪”区分开;此前的限薪是强制性的,是来自于主管部门的决定;但由于中国没有球员工会,也没有职业联盟,因此中国足坛的劳资关系完全取决于俱乐部和球员之间背景下,中国足协现阶段可能不是太适合强制出台降薪条款,降薪问题具体到执行层面,那还得各个俱乐部去跟球员慢慢磨。
在整个社会都在为共渡难关做出努力或牺牲的背景下,中国足球同样应该承担起这样一份责任,并作出一定的牺牲;而这个牺牲的尺度和周期,也应该跟整个国家的形势同步。当然在球员、教练们应该通过降薪等方式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感的同时,有关方面其实也同样应该给予一些保障措施。
保障措施可以是对俱乐部层面的,比如说国际足联已经表态会成立一个数亿欧元的基金,在疫情下帮助一些机构或俱乐部渡过难关。而德甲的拜仁和多特蒙德的高层已经公开表达了,在困难面前强壮些的肩膀支撑着弱小的肩膀,这两家和莱比锡,勒沃库森已经联合成立了基金会在疫情下去帮助德国的中小俱乐部。而英超的三大组织也即将碰头,也传出了英超几大豪门计划牵头成立救助基金;而中国足坛同样有强大的肩膀和弱小的肩膀,而这几年中国足协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肩膀。过去几年中国足协保守估计,至少收了十几个亿的引援调节费,可不可以用这笔钱来扶持遭遇困境的俱乐部?
保障措施同样应该是对球员层面的,虽然在聚光灯下的中国球员,大体都是千万富翁;而来中超淘金的外援,有的一年就能赚一两个亿人民币。但是在聚光灯的背面,中国足坛也有很多可怜人;比如说辽足、保定容大、广东华南虎、四川FC等俱乐部的球员,他们此前遭到了欠薪,现在正遭遇讨薪无门的尴尬场景。
在欧美成熟的体育市场,联赛一般交给职业联盟打理,而球员工会在某种程度上既是跟职业联盟对立的,也是呈合作关系的,但球员工会最重要的目的便是保障球员利益。十年前韦迪在足管中心上任,就已经提到了要尽快成立职业联盟,之后每一任中国足球的主管领导都有过类似的表述;但韦迪说完这话都快十年了,职业联盟还是没有影子,球员工会在中国足坛也是不存在的。因此在中国足坛,始终存在球员遭遇长期欠薪,足协却没有办法强制让欠薪的俱乐部还钱,反倒是取消欠薪俱乐部注册资格,失去了对俱乐部监管的权利这种特殊场景。
如何去保障“受害者”的利益,包括如何为俱乐部创造更多的盈利模式,以摆脱俱乐部过于依赖于母公司投入这种单一的生存方式,让俱乐部和职业联赛往良性运作的方向发展,这些问题都该是我们的主管部门现阶段就应该去推动并解决的。